正義網杭州9月5日電 9月5日上午,全國首例檢察機關向互聯網法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案由杭州互聯網法院公開在線判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的訴訟請求全部得到支持,依法判令被告李某、劉某支付侵害消費公共利益的損害賠償款610400元(銷售價款的十倍),并在報紙上刊登向社會公眾的賠禮道歉聲明。
7月17日,拱墅區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對李某某等人網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減肥產品”,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依法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二人共同承擔銷售價款十倍的懲罰性賠償61余萬元,并在全國性的媒體或平臺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8月28日,拱墅區檢察院派員通過視頻連線參與法庭審理。
作為全國首例檢察機關向互聯網法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該案的成功辦理具有標志性的指導意義。據了解,該案首次實現公益訴訟案件全流程在線辦理。案件從起訴、受理、立案到庭前會議、開庭審理再到最后宣判及判決書送達,全程均為在線辦理,探索了公益訴訟審理的司法新模式。首次明確了互聯網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公益保護范圍。結合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及對于公共利益核心內涵的認知,根據互聯網消費公益訴訟的特點,明確公益保護的范圍為人數眾多且不特定的消費者共同利益,該利益具有社會公共利益屬性。
“法院的判決首次在互聯網民事公益訴訟中適用十倍懲罰性賠償。食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營者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會對不特定社會主體公共利益造成損害,無法通過特定消費者提起的私益訴訟予以彌補,必須通過公益訴訟的賠償制度予以解決。為實現對違法經營者的懲戒和震懾,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及對法律解釋的理解,法院通過判決確定了檢察機關在食品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中可以適用十倍懲罰性賠償。這有效地起到了懲治、威懾和預防作用,增加違法者的違法成本,警示潛在的其他違法行為人,保護更廣泛的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拱墅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啟國說。